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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辰科技: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
发布日期:2024-11-19 13:23    点击次数:116

(原标题: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)

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

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。2024年10月29日,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。2024年10月30日,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。

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:30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。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,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:15-9:25、9:30-11:30,下午13:00-15:00;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:15至下午15:00。

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8,598,42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.6382%。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名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,773,321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.0049%。合计57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40,371,747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.6430%。

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,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,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,该议案获得通过。

综上,本所律师认为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、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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